学院首页 视频江职 图片江职

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

2024-03-21

各处室院部:

为强化节俭办校,做好日常办公用品和打印复印经费管理,控制办公费用开支,现就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领取、发放、使用和打印复印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管理原则

本着勤俭节约、合理使用原则,规范学校办公用品和打印复印管理,确保办公需要,合理有效利用,厉行勤俭节约,杜绝资源浪费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办公用品是指各处室院部领用的非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,分为一般消耗品、耐用品和电子用品三大类。

(一)一般消耗品

包括纸制品(笔记本、活页本、材料纸、便利贴、复印纸等)、书写工具(签字笔、铅笔、笔芯等)、辅助办公用品(电池、橡皮、回形针、胶水、胶带、订书针、长尾夹、印台印油等)等。

(二)耐用品

包括桌上用品(笔筒、订书器等)、辅助工具(裁纸刀、尺子、水壶、插线板等)、收纳工具(文件盒、文件夹、文件柜等)、卫生工具(挂钩、抹布、拖把、扫帚、簸箕等)。

(三)电子用品

包括计算器、电话机、键盘、鼠标、U盘、移动硬盘等。

三、领用要求

(一)明确责任

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办公用品领用第一责任人,应贯彻厉行节约工作要求,按照总量控制、逐年降低原则,严格管理本部门办公用品费用、打印复印经费等开支项目。

(二)严格程序

各单位领取办公用品或打印复印工作的经办人员,要严格按照“先审批后办理”的原则,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,方可到后勤处领取办公用品,或到打印室记账。

(三)采购原则

后勤处采购办公用品应区分物品用途,保持合理性价比,按需采购。同一物品提供多种规格按需发放,不求大、求厚、求贵。

(四)发放原则

1.一般消耗品发放以够用为原则,倡导无纸化办公,尽量降低办公用品消耗。

纸制品发放:打印纸品发放以70克纸张为标准,有文件材料上报需求的处室可少量领用80克纸张;材料纸每本印制25页,按需领用;笔记本、活页本提供不同厚薄规格供选择,教师每年可领用1本;各级领导干部、行政人员、辅导员每学期可领用1本。不再发放其他纸制品。

书写工具发放:每人每年领用签字笔1支,每学期可领用黑色笔芯1支,教师每学期可领用红色笔芯1支。校内活动、会议现场不提供书写用笔,可适当准备备用笔,用后回收。

辅助办公用品发放:领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的领取总额,确保逐年下降。

2.耐用品

耐用品一经发放,不再重新领取。因毁损、残旧需要更换时,应按以旧换新的方式申请领取新的用品。因使用者保管不当遗失者,学校不再补发。

3.电子用品

计算器、电话机、鼠标、键盘等物品损坏时,按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更换。因保管不当遗失者,由使用者本人负责赔偿。

U盘、移动硬盘等物品,根据实际需要提交报告采购,审批程序根据采购金额办理。

四、使用管理

(一)严格台账管理

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、发放、管理工作,必须建立本单位办公用品管理使用台账,完善相关保管、登记、发放制度,实行统一登记、分类保管、按需发放、责任到人

(二)严格用途管理

各单位办公用品应能用尽用,杜绝随意乱丢、假公济私或挪作他用。生活用品类物资(卷纸、抽纸、湿巾纸、垃圾袋、一次性水杯等)仅供公务活动场合使用,原则上不对个人发放。

(三)严格人员管理

人员调动或离退休后应自觉交清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,不得私自占用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办公用品丢失、损坏的,由使用人负责赔偿。

(四)严格库存管理

办公用品实行按需领用,各单位不得超需领用、库存。因回收重复使用产生的库存,管理人员要定期盘点,随时掌握库存数量,避免不必要的过量储存。

 

 

党政办公室  

2024313

学院主页 院长信箱 联系我们

地址: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16号| 邮编:433100 | 电话:0728-6247241

CopyRight © 2004-2011  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.